《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指南》发布,划清“可为”“不可为”边界
7月初,由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编制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向社会发布。这份集政策解读、办事指引、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于一体的“工具书”,首次用通俗语言集中回应了园内黎族、苗族群众的日常高频疑问——从砍一棵自家地头的树,到摘几片野生大叶茶,再到修一堵老屋的墙,终于有了“看得懂、用得上”的答案。
从“政策迷雾”到“清单亮灯”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是我国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园内社区世代依山而居、与林共荣。但长期实践中,基层干部和居民常常面临“红线在哪、通道在哪”的困惑:核心保护区与一般控制区有何区别?林地里的老化槟榔能否更新?野生药材采几株算违法?自家房屋漏水修缮要不要报批?这些具体而微的问题,过去往往因政策条文专业性强、部门职责交叉,导致“群众问不清、基层讲不透”。
《指南》的突破在于没有简单罗列法条,而是将生产生活场景拆解成“鼓励做的事”和“禁止做的事”两大清单。据了解,“鼓励清单”涵盖生态志愿参与、林下绿色产业、特色生物资源规范利用、生态惠民政策申领、社区共建共治等5大类20余项具体行为;“禁止清单”则明确划出破坏森林资源、非法猎采野生动植物、违规建设开发、污染环境及违规入园等5条红线,每条都对应具体的场景化描述——例如“禁止环剥树皮”“禁止在核心保护区采摘野生大叶茶”“禁止未批先建搭棚”,让居民一眼即知边界所在。
“办事不求人”有了清晰路径
更受群众关注的是,《指南》专门辟出章节,梳理了林木管护、野生植物采摘、放牧养殖、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设施建设等五大高频事项的审批流程和负责部门。以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为例,明确“财产受损后15日内提交申请,属地市县林业部门15个工作日内现场核查”,同时明确“私自闯入核心区挑逗动物或非法放牧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既保障权益,也厘清责任。
在设施建设方面,《指南》首次区分了“原址修缮免准入审批”与“新建需按宅基地流程报批”,并明确承包地搭建管护工棚按林业直服设施标准审批、严控面积。这些细化规定,被当地村干部评价为“终于把‘先批后建’四个字讲透了”。
生态红线不松,民生通道不堵
记者注意到,《指南》并非“一味严管”,而是同步释放了国家公园建设的民生红利。《指南》提出,国家公园管护岗位优先招聘社区居民并配套技能培训;一般控制区允许合规开展林下养蜂、复合套种;符合条件的产品可申报“海南热带雨林原生态产品”标识;居民还可参与自然教育导师培训,依托雨林资源发展民宿、向导、研学等生态旅游经营。这些条款被视作“将生态保护转化为民生收益”的制度化尝试。
“国家公园不是无人禁区,更不是发展枷锁。”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指南》立足现有法律法规,力求在“刚性管控”与“弹性利用”之间找到公约数。目前,《指南》已同步公布了国家公园管理局各分局及属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并计划通过村居宣讲、普通话与黎苗方言双语图解等方式推动政策入户。
从“被管理”到“共参与”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指南》还将“社区共建共治”单列提倡——鼓励居民加入社区协调委员会,围绕生态搬迁、旅游开发等事项建言献策;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技能培训;同时明确阻挠巡护执法、虚报补偿材料、冒领生态补偿等行为将被禁止。这种“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表述,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国家公园治理不再是自上而下的“单向管控”,而是将社区视为生态共同体的有机成员。
据介绍,《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指南》的发布,将宏观生态战略转化为居民可操作的日常行为准则,在全国国家公园体系中具有示范意义。
记者: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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